欢迎来到开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今天是2024年04月25日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6-27

汴人社〔2018〕15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汴各有关单位、市属院校、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启用有关事项

(一)使用范围: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启用时间:自2018年起全市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证书效用: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专家选拔、考核评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电子证书发放及管理

(一)实施原则: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汴单位、市属院校、有关企业、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统一使用 “服务平台”,按照统一监制、全面推广、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二)证书管理号:电子证书实行一人一证一号,证书管理号(流水号)与本人身份证号一一对应。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自动生成证书管理号。

(三)证书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将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四)证书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单一证书查询,也可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批量查询。可登录“服务平台”凭证书管理号或身份证号码进行证书查询,也可直接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进行证书查询。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完善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积极做好衔接,确保有序推进。

(二)电子证书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管理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注册登记,确保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本单位管理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职称科备案。

联 系 人:崔  振

联系电话:0371-23666646

电子邮箱:kfzgb@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式样)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员信息备案表

附件:1-3下载.docx

2018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转自: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