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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中断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6-28

一、事项名称: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中断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服务对象:全市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和参保人员

三、受理部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服务窗口

四、受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市民之家四楼6、7、8号窗口

五、联系人:樊娟、郑孟丹。

六、联系电话:0371—23666598。

七、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每月5—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特殊情况造成办理时间调整时,以通知为准。

九、收费情况:不收费。

十、监督投诉电话:0371—23666671。

十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等。

十二、受理条件:参加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正式在编职工。

十三、申请材料:

(一)申报新参保人员业务

1、新参保单位登记手续:提供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单位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单位参保申请、参保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及单位职工基本信息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2、新参保职工登记手续:(1)考录、公开招聘人员:提供进人控编单、单位编制本、工资审批表、个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兵:提供进人控编单、安置介绍信、退伍安置表、工资审批表、个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调入人员:持进人控编单、个人身份证、单位编制本、工资审批表、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调出调入单位已签署意见的拟调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业务

1、养老保险关系中(终)止手续:(1)辞职或被辞退:提供辞职(辞退)证明书,并提供单位同意辞职(辞退)的红头文件。(2)除名或解除合同:提供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合同解除手续或本单位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单位出具申请停保情况说明。(3)在职职工脱产上学:提供单位证明和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申请停保情况说明。(4)调往尚未开展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人事调动手续,单位出具申请停保情况说明。(5)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干部调入机关、全供事业单位:提供任职文(按照干部任免权限)或干部调动介绍信,单位出具申请停保情况说明。(6)出国定居:提供出国(境)证明或大使馆证明,单位出具申请停保情况说明。(7)在职人员死亡:提供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从参加工作到死亡时间的工资变更表(复印件)。

2、养老保险关系中止后接续手续:提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在编人员编制本及复印件、从停缴到恢复之日的工资表复印件。

(三)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1、统筹范围内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变动手续:(1)填写并打印《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内)流动申请表》,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2)开具调令或介绍信。

2、调出统筹范围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工资审批表、调入地接收函、个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的复印件。(2)办理转移前,须将拖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补齐,若本人提出申请可在调入地补缴养老保险费用。

十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初审)——审核——办理。

十五、办理流程图